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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漳州12月24日電 (真堅滿榮淑萍)福建漳州一男子沒有醫師執業資格,卻為他人看病輸液,結果造成就診人死亡。24日,經福建漳州市薌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黃某因非法行醫罪被薌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並處罰金20000元。
  據瞭解,黃某是臨床醫學專業三年制專科畢業,具備開藥店職業資格,其在漳州市區北環城路木材市場經營一家藥店,該藥店雖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、藥品經營許可證、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,但黃某的職業工種僅為藥劑員,並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。可是,黃某卻在店里兼任起醫師為他人看病輸液。
  2014年5月15日下午4時,受害人傅某因身體不適在妻子的陪護下來到黃某的藥店,黃某對其診斷後,對傅某開處方藥2克頭孢噻肟鈉,且未按規定進行皮試便將2克頭孢噻肟鈉加入250毫升鹽水直接對傅某進行輸液。輸了約30分鐘,傅某的妻子見丈夫不斷抽筋喘大氣,便讓店黃某下樓檢查。
  黃某見情況不妙,便對傅某進行搶救。看到病人情況比較危重,黃某便開車於5月15日晚6時30分將傅某送到附近醫院搶救。醫院醫生當時觀察到,病人面色發青,已沒有了脈搏,雙眼瞳孔已經放大,雖經全力搶救,經最終還是搶救無效死亡。
  經法醫鑒定,傅某系因藥物過敏性休剋死亡。為減輕罪責,案發後黃某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人民幣470000元,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。
  據法院審理認為,黃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非法行醫,造成就診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。鑒於黃某能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,可以作為量刑情節從輕考慮,法院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並處罰金20000元。(完)  (原標題:福建漳州男子輸液致死 店主無證執業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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